雨湖区城市管理局:建筑垃圾有归处,随意倾倒——罚!
2025-03-13 10:31:3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雨湖区城市管理局 | 编辑:易阳思 | 作者:王烜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571

涉事司机主动清运建筑垃圾。

雨湖融媒3月13日讯(通讯员 王烜)随意倾倒建筑垃圾,不仅会扰乱正常的运输秩序,也会破坏城市景观,污染城市环境。

案情简介

3月4日下午,雨湖城管大队接到志愿者举报:白石西路原九华中心医院附近有一辆车牌号为湘C95**2的货车正在违规倾倒建筑垃圾。

调查结果

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核查,发现约2立方米的渣土等废弃物被随意倾倒在一闲置用地,严重影响市容环境。通过调查,执法人员锁定涉事司机贺某,随即对其进行传唤调查。

经询问,贺某因图省事未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消纳场所。执法人员依据《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对其开展普法教育,指出随意倾倒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,还可能面临高额罚款。贺某当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承诺立即清理现场并接受处罚。次日上午,贺某主动联系挖机和清运车辆,将倾倒的建筑垃圾全部转运至合规处置点,并缴纳2000元行政处罚款。

普法时间

《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: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,并按照规定的路线、时间、地点运输和倾倒。

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,不按照规定的路线、时间、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的,责令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
温馨提示

建筑垃圾管理是城市治理的重点领域,在此呼吁施工单位和个人增强法律意识,共同守护城市环境。

责编:易阳思

来源:雨湖区城市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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